緣由
在與許必靈牙醫進行業務過失傷害訴訟的同時(我和許必靈打業務過失傷害訴訟的始末:許必靈牙醫 - 業務過失傷害),為了尋找在許必靈牙醫診所遇到類似問題的患者,以利共同求償,我在網路上張貼了以下文章:
許必靈診所讓我滿口爛牙,惡夢成真
幾年前,我抱著期待的心情到許必靈診所矯正。
我的口腔健康在矯正期間嚴重惡化,做了根管治療,
我不理解為何健健康康的牙齒、每二至四周給醫師檢查一次,
我向許必靈醫師詢問,他直截了當的把責任推到我身上。
健康的牙齒蛀到需要根管治療需要很長的時間,
更何況,許必靈醫師當初強調「矯正後齒列比較整齊,
我完全無法接受,但因為缺乏牙醫相關的專業知識,
幾個月前,我認識了一位牙醫朋友,和他聊到這件事,
牙醫師齒顎矯正學國考用書《CONTEMPORARY ORTHODONTICS》第六章<Orthodontic Diagnosis: The Development Of A Problem List> 明確指出醫師矯正齒顎前,
本書既為國考用書,其標榜之流程,應為業界公認之標準流程。
我的牙醫朋友強調,健康的牙齒蛀到需要根管治療,需要數個月。
許必靈牙醫沒有檢查出蛀牙、沒盡到告知的義務、
於是,我再次回許必靈診所找許必靈醫師,想和他討個交代。
搬出國考用書後,
不論您已從許必靈診所矯正結束抑或正在矯正,
許必靈以此為由向我提起妨害名譽的訴訟。
筆錄
刑事訴訟需先由警察做筆錄,我被傳喚到我戶籍地址所在的大同分局做筆錄。
值得注意的是,做筆錄的通知信是用平信寄送,我看到通知時已經錯過第一次筆錄時間,通知信下方還聳動的寫上「多次未到將拘捕」之類的文字,嚇得我趕緊打電話和承辦警官聯絡。原本以為會被臭唸一頓,不料警官對我第一次未到似乎毫不在意,輕描淡寫的和我約了個新時間。
去做筆錄時,警局內有位看起來凶神惡煞但神情落寞的老兄被銬在我不遠處的欄杆上,警官直接拿之前其他妨害名譽的筆錄出來,照著之前那份筆錄的脈絡問了我一些問題,不外乎「這個帳號是你的嗎?」、「你用什麼設備po文?」、「你為何要這樣做?」之類的。做到一半,旁邊另一位比較資深的員警還朝幫我做筆錄的警官說:「你這個隨便弄一弄就好了啦!比較麻煩的是下一個,這個不要花太多時間。」
可能和不遠處穿著藍白拖那位老兄相較,這種妨害名譽的案件就和國中生打架一樣無關輕重吧。
第一次偵查庭
開庭當天霪雨霏霏,我遲到了一下,進到庭內時,檢察事務官(檢察事務官和檢察官不一樣)已經對許必靈的委任律師進行完第一輪問話,許必靈本人則未到場。
我進入庭內後,先呈上傳票要我準備的資料,之後和對方律師展開攻防。
對方律師攻擊我玩文字遊戲、企圖誤導讀者,損害許必靈牙醫診所的名譽;但我在對方認為有問題的文章中所言皆有憑有據,根據事實從容應對後,結束這次開庭。
開庭後幾天,檢察事務官打電話給我,要我把《許必靈診所讓我滿口爛牙,惡夢成真》一文 email 給她;我除了乖乖照辦外,也在一週後,根據庭上檢察事務官的要求及自己想補充的事項準備了補充理由狀(更多補充理由狀的說明請參閱許必靈牙醫 - 業務過失傷害一文)。到地檢署呈遞補充理由狀時遇到我在該處服替代役的同學,他說他每天都看到很多件妨害名譽的判決,幾乎都不起訴,讓本來就自認未構成妨害名譽的我更篤定了幾分。
我進入庭內後,先呈上傳票要我準備的資料,之後和對方律師展開攻防。
對方律師攻擊我玩文字遊戲、企圖誤導讀者,損害許必靈牙醫診所的名譽;但我在對方認為有問題的文章中所言皆有憑有據,根據事實從容應對後,結束這次開庭。
補充理由狀
第二次開庭
第一次開庭後大約一個半月,收到第二次開庭的傳票。我在和許必靈開始打官司前,曾經去許必靈牙醫診所協商,尋求和解可能,《許必靈診所讓我滿口爛牙,惡夢成真》一文所言「許醫師表示願意由牙醫師公會仲裁過失程度以做出補償,並由我統計有類似情形的受害者,以做通案處理。」等等,皆在那次協商發生,因此第二次的傳票上要求我附上錄音檔。
我將當時的錄音檔燒錄成光碟,並節錄重點打成文字檔。值得注意的是,傳票並沒有要求我打錄音檔逐字稿,但檢察事務官在庭上理所當然的問我有沒有「譯文」(逐字稿),所幸我有節錄重點打成文字檔,不然可能會讓檢察事務官印象不太好。
這次許必靈本人有到場。開庭、雙方呈上想補充的文件後,由許必靈率先發言,悲憤的敘述他如何受傷、我如何不講理,其中不乏與事實相背的陳述,也算讓我開了眼界,一位醫生、大學教授,竟然可以如此沒有風骨!
許必靈敘述了約 25 分鐘後,檢察事務官問我針對對方敘述有沒有意見,我針對對方和事實相背的敘述反駁兩點後,檢察事務官打斷我,表示時間不夠,要我剩下的部分補狀說明。隨後要雙方交換閱讀對方呈上的文件,並問許必靈願不願意和解。許必靈看完我的節錄文字檔惱羞成怒,直接氣急敗壞的拒絕和解。
訴訟結果
第二次開庭時,雖然檢察事務官要求我針對許必靈庭上敘述有意見之處補狀說明,但我覺得許必靈敘述有問題之處其實頗為離題,對案情無啥影響;且在我呈上錄音檔後,我在《許必靈診所讓我滿口爛牙,惡夢成真》所敘述的實情已經鐵證如山。是故第二次開庭後我並未補上任何理由狀,直接靜待下一步通知。
歲月悠悠,這一靜待,就是三個月。三個月後,收到這起案件的不起訴處分書,檢察官在不起訴處分書中認為我在《許必靈診所讓我滿口爛牙,惡夢成真》一文中的敘述並非憑空捏造,且提醒消費者前往許必靈牙醫診所治療前宜三思,屬於對公共議題的合理評論及指摘,符合法條中「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不罰」的條件,未構成妨害名譽罪。
格主您好
回覆刪除能否請教您一些問題,因爲我被告了,我被一位獸醫師告,我在google map評論她是沒有醫德的醫師
我12/15帶一隻受傷的流浪貓去治療並結紮,當天已繳清醫療費用3600元 其中有一項載明住院費一日一百元 預計住院七日七百元,後來並沒結紮因為貓咪懷孕,所以只有針對傷口部分做清創縫合處理。
兩天後醫師打電話叫我接回貓咪,她說因為流浪貓很兇,沒有辦法換藥,所以請我帶回家自己照顧 ,我答應隔天去接貓咪
隔天我因為臨時有重大的事情耽擱,我請醫生再幫我照顧一天,第二天一定去接,他不肯,語氣態度強硬,叫我那天一定要接回來,否則住院費就要提高到一天500元,原先是收我一天100元
我不能接受醫師為了強迫我當天接回貓咪,就任意提高收費,於是電話中吵起來,我說她沒醫德,我只求讓貓咪多住一天都不行,除非我多付$500她才願意收,這樣就是沒醫德
當天接回貓咪後我非常難過,為什麼有愛心有同理心的醫師這麼少?醫病關係中病人總是弱勢,這位獸醫師不但要我先付清所有醫療費用,還威脅提高住院費,醫德何在?
所以我在google map的評論欄說她是沒有醫德的醫師
於是我被告了
接下來我該怎麼辦? 我被告以後該走的程序為何 對方是醫師 有律師為後盾 我只能靠自己辯護
好希望格主能看到這封信,並告訴我怎麼因應,我罵人沒醫德並非惡意毀謗 而是遭受上述不平 想請問 醫師片面提高住院費用是對的嗎 法律對醫德二字有明確定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