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8日 星期四

軟體外包合約

身為一個以接軟體外包案為生的軟體工程師,少不了每隔幾個月就和客戶簽個合約,這篇文章分享簽外包合約的一些經驗。

合約的意義

合約最根本的用途是萬一合作不愉快要對簿公堂時的憑據,但打官司很費精力、時間,也無法保證完全達到自己的期望,且真的走上法院,雙方也算徹底撕破臉了,所以只要還有一絲轉圜餘地,就應盡量尋求官司以外的解決途徑,例如雙方各退一步,工程師少拿一點報酬、客戶少要求一點。
另外,台灣的業界生態,專案進行過程往往有數不清的意外及合約外的加碼演出(這很糟,但是事實),這更讓合約有種僅供參考的感覺。
個人認為,在台灣簽外包合約,意義僅在於「確認雙方有合作的意向」及「確認專案金額」兩項。曾有接案的前輩和我說「最好的合約就是只簽金額和付款日期」,不過實務上客戶當然不太願意簽只有這兩項內容的合約。

軟體外包合約內容

在此分享一份我用過的 合約範例,網路上要找其他範例也不難,找一份順眼的來改即可。(順帶一提,我提供的合約範例中的帳戶資訊是真的,歡迎各方樂捐)
大部分的內容都是制式內容,可以酌情增減,不過多數的情況應該不用更動,要注意的只有以下兩點。

專案及報酬分期

視專案大小,合約通常會分兩到三期,報酬也以此為基準給付:
兩期(通常是兩期各拿 50 % 報酬):
  1. 給定金、開始開發。
  2. 開發結束、驗收完畢後給尾款。
三期(通常依序是 40%、30%、30%):
  1. 給定金、開始開發。
  2. 在合約規範的第一次驗收時間點驗收內容(驗收內容規範在合約上),驗收無誤後給第二期報酬。
  3. 開發結束、驗收完畢後給尾款。
除了定義驗收日期、驗收內容、報酬金額,還需注意稅額問題。若客戶有做會計帳的需求,自由工作者可以用「執行業務所得」的方式申報,讓客戶在和自然人簽約的情況下依然可以合法做帳。但要申報所得的話,視自己的所得稅率,要繳 5% 或更多的所得稅,以及 2% 的「二代健保補充費」。
通常這是可以轉嫁到報價上的,例如某個專案我期望得到 100000 元的報酬,且我估計自己今年的年度所得會落在第二區間(12%),那我就應該報價 100000 * (1 + 12% + 2%) = 11,4000 。
這點一開始要講清楚,以免有爭議。

內容規範

理想上,簽約時,專案的軟體畫面應該已經有草稿( wireframe )了,那最好把草稿附在合約後當附錄。
不過實務上,簽約時往往和國防布一樣沒有畫面。此時則應該盡可能把專案的實際內容用文字條列下來當作合約附錄。
專案開發到後期,雙方對專案內容的認知歧異大概是讓專案窒礙難行最常見的原因,不可不慎!

附註:本文所述都是「一般情況」,每張合約都可能視情況而有所不同。

2 則留言:

  1. 我最近想請人寫個app,你有在接案?可與我聯繫091410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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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好,我個人沒有接案子了,但已經介紹給朋友。
      我朋友晚點應該會和您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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